十一、少女的王国
“我赞美她的美貌,”
“但害怕她的才智。”
于连的工夫,都用在痴想玛娣儿特的美貌,或恼怒于这份人家生来的狂傲——其实在他面前,贵族小姐已忘了摆架子。假如他肯把时间用来研究客厅里发生的事,那就会明白玛娣儿特对周围为什么会有偌大影响。谁要是惹了这位小姐,她就发落一句俏皮话:分寸掌握得极好,用字又极妙,表面上看来极得体,说得又极见机,叫人越想越觉尖刻。谁给伤了面子,慢慢品味,真觉得锥心刺骨。玛娣儿特对家里其他人所渴求的一切,都视若草芥,而他们则把她看成冷血动物。
从贵族的客厅出来,就大可以眉飞色舞,向人夸耀夸耀,但也仅此而已。礼仪,就其本身而言,也只有在头几天俨乎其然像回事儿。于连经受最初的眩惑,最初的惊讶之后,才有这点感慨。“注重礼貌,就是不让坏脾气发出来。”于连心里想。玛娣儿特时常感到厌烦,说不定无论到哪儿她都会感到厌烦的。这时,琢磨琢磨挖苦话,对她就是一种消遣,一份真正的乐趣。
也许,为了在长辈、院士和五六个马屁精之外,找些更有趣的替罪羊,她才给匡泽诺侯爵、凯琉斯伯爵和两三位名门子弟以希望。他们对她也不过是新的受气包而已。
虽感为难,还得承认,因为我们是喜欢玛娣儿特的,她接到过他们之中好几位的情书,而且也偶有回复。不过得赶紧声明:她是一位超乎流俗的例外女性。对出自贵族化圣心修道院的女生,一般就不宜以“不慎”相责。
一天,匡泽诺侯爵交还玛娣儿特一封信,那是她头天写的,落在别人眼里会有损她的芳誉的。侯爵认为这一缜密之举,有助于推进他的婚事。但玛娣儿特就喜欢在信中写点冒失的话。玩弄命运于股掌之上,正是她的乐趣所在。因此之故,她有六个星期,不高兴跟侯爵说话。
这些年轻人的情书,正好给她解闷取乐。依她看法,这些信都如出一辙,不外乎最深切的爱慕,和最悒郁的忧烦。
“他们一色都是完人,有资格到巴勒斯坦去朝圣,”她对表妹说,“还有比这更乏味的事吗?我这辈子能收到的,大概都是这样的信!这类信,大约每隔二十年,由于世殊时异,才会随之一变。帝政时代,情书就不会这样无精打采。那时上流社会的青年,都见过世面,干过大事——真正称得上伟大的大事。我伯父N公爵,就参加过拿破仑大败奥军的瓦格拉姆战役。”
“挥刀杀敌,得有怎样的精神?难怪过来人,时常会提起。”玛娣儿特的表妹特·圣统小姐说。
“哎哟!这种故事我就喜欢听!身经战阵,真正的战阵,拿破仑的战阵,杀敌一万,才可以言威武勇敢。出生入死,可以升华灵魂,破除烦闷——我那些可怜的爱慕者似乎都深陷烦恼;而且这种苦闷,还是很有影响力的。他们之中,有谁想到要去干一番非凡之事呢?他们只一心想跟我结亲,真是便宜了他们!我有钱,我父亲又会提拔他女婿!唉!有趣点的人,还能找到个把吗?”
玛娣儿特对世事的看法,激烈,明快,而又奇谲,以至像我们看到的,常放言无忌。她的一言一语,在她那些斯文朋友听来,时常觉得有伤大雅。如果她不是当令人物,他们也许会承认:她的言谈多了一点个人色彩,有失闺秀温柔敦厚之致。
在她这方面,对啸聚布洛涅森林的漂亮骑士,也不大公平。展望未来,她并不恐惧——恐惧倒是一种强烈的情感,而是厌恶,一种在她这年纪确乎少见的厌恶。
她还能希求什么呢?财富,身世,才情,别人夸奖、她自己也相信的姿色,所有这一切,命运之神都已丛集于她一身。
这位圣日耳曼区最令人艳羡的阔千金,同于连散步觉出趣味之初,她的想法就如上述。于连不可一世的骄傲,她诧为异事,但很赏识这位小资分子的精明干练。“他像鞋匠之子的摩利神甫一样,日后定会当上大主教。”她心里想。
玛娣儿特的有些想法,我们的英雄是抵制的;这种心口如一,决不是装出来的顶撞态度,反引起她的注意和深思。两人谈话中连细枝末节的事,玛娣儿特都告诉她的女友,发觉自己总无法还谈话以本来面目。
蓦地有个想法,照得她心头一亮:“爱的幸福,敢情已降临到我头上?”一天,她想到这里,喜极欲狂,快活得难以想象,“我心有所爱,情有所恋,这是明摆着的事!在我这年龄,一个美丽聪明的姑娘,如果不在爱情里,又能在哪儿找到感觉?(où peutelle trouver des sensations, si ce n'est dans l'amour?)不管我怎么肆力,对匡泽诺、凯琉斯之流,就是爱不起来。他们可谓十全十美,或许太完美了,总之,叫我感到腻烦。”
她把《曼侬·莱斯戈》《新爱洛伊丝》《葡萄牙修女书简》等作品中读到的爱情描写,在脑子里过了一遍。当然,那里写的都是一种伟大的激情;轻浮的爱情,是为她这样年纪这样出身的闺秀所不齿的。爱情的美名,她只给予爱慕英雄的情操;这种情操,只有在亨利三世朝和巴松毕埃元帅时代曾磅礴于法国。这样的爱情,遇到障碍,绝不会折节退让,相反,倒能激发人干出一番惊天动地的大事来。“现如今没有像卡特琳娜王后或路易十三那样真正的宫廷,是我的大不幸!最冒险最伟大的事,我觉得自己都担当得起。假如有像路易十三那样勇敢的国君,拜倒在我脚边,看我不教他做出轰轰烈烈的事来!我就把他指向旺代,像托利男爵常说的那样,夺回他的王国,那就不会有宪章等事了……而且,于连与我能桴鼓相应。他缺的是什么?名望和财富。名望,他日后自会造就;财富,也不难挣得。”
“反观匡泽诺,他什么都不缺,终其一生也不过是个公爵,半拉保王党半拉自由党,中不溜儿的,永远不走极端,到哪儿都是配角。”
“哪一桩大事,开头的时候,不认为是走极端?只有事成之后,芸芸众生才觉得似乎大可做得。是的,爱情,以及一切爱的奇迹,将占据我整个心灵。爱情像团烈火,给人以活力,我已感到爱的火焰。只有这个恩典,上天还没给我。天地钟灵毓秀之德,不会无端把所有胜长萃于我一身的。我就该享有幸福。我每天的生活,绝不该跟前一天相差无几。敢于爱一个社会地位与我相去甚远的人,就已经够伟大,够有胆量的了。他能一直配得上我吗?只要在他身上看出软弱的苗头,就把他甩了。以我这样的出身,又秉具骑士性格(这是乃父的考语,也是大家乐于推崇的),为人处世总不该像个傻丫头吧。”
“如果爱上匡泽诺侯爵,岂不是犯傻?那么,我的婚姻幸福,不过是我表姐妹那种的翻版,而她们那种幸福,只叫我嗤之以鼻。婚后可怜的侯爵会对我说些什么,我又会怎样回答,这我事先都能料到。叫人发困的爱情,算怎么回事呢?还不如出家修道。说不定在我的婚约签字仪式上,也像小表妹那次一样,会使长辈大受感动,只要他们不因头天晚上对方公证人在婚约上新增条款而恼火的话。”